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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安徽县大明星小跟班刘诗诗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 人事资金一体化_安徽

网络整理 2017-06-30 最新信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意见要求,到2018年,我省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2016年底上升3-5个百分点,县外住院人次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到2020年,县域内所有二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基本建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医共体内人事资金一体化

  在医共体内,将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统筹薪酬分配;由牵头公立医院统筹人员调配、实行县乡医护人员定期轮岗,中心(乡镇)卫生院院长可由县级牵头公立医院任免并按程序报备,探索由医共体牵头公立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乡镇)卫生院;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建立统一药品管理平台。

  医保基金对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支付方式,预算包干资金超支部分由县级牵头医院承担,结余资金经考核后由医共体县乡村三级机构按6:3:1比例分配、自主支配。

  推行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意见》要求,县级医院主要负责“100+N”病种以及重症患者收治,对基层提供技术帮扶,对县外实行集中转诊。中心(乡镇)卫生院主要负责“50+N”种常见病住院、急诊转诊、接收下转患者康复等工作。村卫生室主要负责门诊、导诊、签约服务等工作,引导群众养成“有序就医、逐级转诊”的习惯。

  县级医院选择若干家县外专科医院或三级医院作为转诊合作医院,签订合作协议,以购买服务方式结算医疗费用。对具备在县级医疗机构诊疗条件的患者,合作医院应及时转回,并通过医生跟踪等方式继续治疗。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

  医共体牵头医院应组织本院医师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医师和村卫生室村医开展“1+1+1”组团签约,共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

  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建立家庭医生考核机制,将签约服务人群住院率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并与家庭医生报酬挂钩。2017年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

  支持专家下基层可合理分成

  《意见》指出,医共体牵头医院可将部分科主任或技术骨干派到中心(乡镇)卫生院担任主要负责人,或组成技术团队与中心(乡镇)卫生院开设联合病房、共建特色专科,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支持县级医院临床科室到中心(乡镇)卫生院领办对应科室或设立专家工作室,增量收入合理分成。

  值得一提的是,在医共体内,医务人员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我省将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鼓励在医共体内依托牵头医院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验检查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

  □陈旭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杨赛君 吴奇

  (责任编辑 李冬霖)

Tags:公立医院   医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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