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息网

首页 > 最新信息 / 正文

合肥开展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奇乐听书网项执法检查_安徽

网络整理 2019-04-20 最新信息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记者日前从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 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为推进新标准实施,加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管理,合肥市市场监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专项执法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内容包括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领域执法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的产品,新标准实施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要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要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管,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集中1个月时间。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的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等内容,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电动自行车,营造新标准执行的良好氛围;要畅通投诉举报和咨询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诉求,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件要件件有核查、有反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部门、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案件。(张亚鸣 记者 苏艺)

  (责任编辑 王健)

p

Tags:电动自行车   强制性   国家标准   标准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