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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5处企业隐患被列入“月建月销”事故隐患_安祭天化颜歌徽

网络整理 2018-12-07 最新信息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2月6日,记者从省安委办获悉,为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减少事故发生,确定祁门县鑫兔木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被列为今年12月份省政府安委会建档的“月建月销”事故隐患。按照相关规定要求,5处隐患必须在12月底前整改到位。

  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建档的隐患分别是:

  铜陵市住建委,横港街道交通安全隐患,夜间路灯照明效果极差,2年内发生3起亡人事故。

  石台县供电公司,10kV珂田112线47#——50杆线下树木(白杨树)已接近导线,可能造成线路跳闸,危及电网及行人人身安全。

  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吴祥村将110千伏龙东435线37-38号线路保护区内场地租借给业主潘超堆放下水道筑管等大量建筑材料,堆场区域内有大型机械车辆作业起吊,直接危及110千伏龙东线安全运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祁门县鑫兔木业有限公司,露天变压器无防护,周围植物过高;厂区及车间安全警示标识数量不足;无锅炉水膜除尘和水位自动报警系统。

  肥东县经开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除尘器等装置泄爆措施不规范;粉尘清扫制度不规范,设备表面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记者 朱赟 周吉)

  (责任编辑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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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隐患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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