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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候诊区摔倒致残 怪医院人多椅子fadgfhhjhh乱_安徽

网络整理 2018-11-19 最新信息

  本报讯(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剑) 男子李明(化名)在合肥市某医院看病,在候诊区等候,当叫到了他的号时,他起身打算去就诊区,却不慎摔倒了,造成骨折还落下了九级伤残。事后,李明以医院大厅座椅摆放混乱,就诊人员众多等为由,将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损失。近日,合肥市中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

  2016年12月的一天下午,李明因身体不适至该医院就诊,并在大厅的座椅上就座候诊。等候了一段时间后,他起身经过其右侧邻座者进入大厅的行走区时,李明不慎摔倒受伤。医院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将李明扶起坐回候诊大厅的座椅上。

  随即,医院安排他进行相关救治。经诊断,其右股骨颈骨折,医院对其进行手术,经鉴定,李明的伤势构成九级伤残。

  李明将该医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相应损失共计30万余元。他表示,由于大厅座椅摆放混乱,就诊人员众多,他在走路时没有足够空间,没有留意被绊倒,“我就诊时摔倒与医院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医院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门诊大厅座椅之间有足够的空间,我就不可能无故摔倒。”

  该案一审驳回了李明的起诉请求,认为医院没有过错。李明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合肥中院驳回了他的上诉。

  ■说法

  候诊椅摆放混乱致绊倒理由不成立

  合肥市中院二审认为,该医院是公益性医疗机构,就诊人数较多,在大厅设置候诊椅是为了方便就诊者。李明在候诊时选择坐在候诊椅的中间位置,当需要出来时,应当根据自身的行为能力状况(因身体不适可能影响行为能力),衡量通行条件是否充分,若认为通行受阻,应当与坐在外侧的人员协商,由其腾让一定空间,以确保通行安全,这也是在拥挤的公共场所中众所周知的方便通行方式;若认为身体不适达到不宜移动的程度,可要求医院的护士或者工作人员予以协助。

  法院认为,从视频资料反映来看,李明既没有与坐在外侧的人员协商,也没有要求护士协助,而是选择径行通过,后不慎摔倒。李明应当对自身安全负有谨慎注意义务。李明称其被候诊椅绊倒,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医院的候诊椅存在不合理的安全隐患,而且医院候诊椅为四座联排,相对固定。

  法院认为,李明主张医院对其摔倒受伤存在过错,依据不足。

  (责任编辑 沈秀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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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李明   候诊椅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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