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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002074)_公司公告_国轩高宾馆找证据1科: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财经

网络整理 2018-10-24 最新信息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9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指导性、战略性约定,交易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和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或“乙方”)与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汽车”或“甲方”)在山东省青岛市就共同推进无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并于2018年10月23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方情况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纬D路7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法定代表人:李缜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产品和技术进出口业

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的股权。2、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安进注册资本:189,331.211,7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底盘、齿轮箱、汽车零部件开发、制造、销

售;汽车(含小轿车)开发、制造、销售;工装、模具、夹具开发、制造、销售;新技术开发,新产品研制;本企业自产产品和技术进出口及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部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土地、房屋、设备、汽车租赁。

江淮汽车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二、战略协议的主要内容1、质量保障乙方确保电芯安全,全力提升产品质量,电芯年故障率降至500PPM以下,

电芯与整车同寿命质保。

2、产品类型1)双方在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领域,开发多款能量密度140Wh/kg以上的纯电动车动力电池系统。

2)2018年-2020年,基于甲方需求,乙方全面升级磷酸铁锂电芯产品,包括圆柱IFR32135-15.5Ah、方形IFP2265146A-23Ah、方形IFP20100140A-30Ah、方形IFP42100140A-70Ah等,满足年度补贴政策技术要求。

3)针对无补贴时代,双方共同开发成本符合市场化需求的整车和动力电池

产品。

3、产量保证1)2018年,乙方在质量保障的前提下,向甲方供应iEVA50车型3500套电池包电芯,电芯为IFR32135-15Ah产品。

2)2019年,甲方需求乙方提供动力锂电池共4GWh。三、战略协议对公司的影响1、江淮汽车是一家集整车及动力总成研发、制造、销售和服务及相关多元

业务于一体的综合型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具有多年的迭代研发、生产及市场推广经验,纯电动车市场保有量居于国内领先水平,与合肥国轩早已形成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于2010年共同实现能量密度95Wh/kg磷酸铁锂电池批量生产,推出585辆第一代江淮iEV新能源电动车示范运行。十年来,合作开发了七代技术两代整车产品,磷酸铁锂电芯能量密度提升至190Wh/kg。合肥国轩通过与其建立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强强联合,必将对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机遇,并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双方通过营销模式创新,共同实践如电池租赁等营销模式,探索无补贴时代的整车和电池销售模式,共同推进无补贴时代新能源汽车市场化。

3、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有利于公司未来业绩的提升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价值体现。

四、风险提示1、本次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指导性、战略性约定,交易

双方具体合作内容和金额均以在本协议确定的基本合作原则和内容下,视具体情况,签订具体的有独立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为准。因此,战略协议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2、本战略协议的签订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及战略规划,但仍然面临市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

五、其他说明

本战略协议的具体事项将于 签订具体的有独立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后实施。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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